大家好,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古人对婚姻的看法这个问题,古人认为 婚配很多人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本文目录
古人询问男子是否婚配怎么说中国古代婚姻中的“聘”某氏和“配”某氏的区别是什么男女论婚皆一样,先把提纲来观看;月令婚宫日支偶,然后再把财官详。
刑冲穿绝婚不稳,感情不真月空亡;月建伤杀常争吵,月令比劫闹的荒。
月令遇合婚姻美,财官印星感情强;日支遇合有外遇,支为官杀约束强。
日坐正财妻内助,妻子持家本有方;正财要把将星坐,能取豪门女贤良。
日坐正印妻良善,晚年必须拜佛堂;日干旺相偏财旺,妻妾成群一大帮。男女论婚皆一样,先把提纲来观看;月令婚宫日支偶,然后再把财官详。
刑冲穿绝婚不稳,感情不真月空亡;月建伤杀常争吵,月令比劫闹的荒。
月令遇合婚姻美,财官印星感情强;日支遇合有外遇,支为官杀约束强。
日坐正财妻内助,妻子持家本有方;正财要把将星坐,能取豪门女贤良。
日坐正印妻良善,晚年必须拜佛堂;日干旺相偏财旺,妻妾成群一大帮。
“聘”通“娉”,旧时称订婚、迎娶之礼,女子订婚或出嫁。
《仪礼·聘礼》大问曰聘,小聘曰问。又昏礼娶问亦曰聘。《礼·内则》聘则为妻。
配,结婚,婚配。
《玉篇》匹也,媲也,对也,当也,合也。《易·系辞》广大配天地,变通配四时。《书·君牙》对扬文武之光命追配于前人。
又夫妇曰配偶。《易·蒙卦·纳妇吉传》妇者,配己而成德者也。《五音集韵》补妹切,音朏。匹也,合也。
中国古代把婚礼过程分为六个阶段,古称“六礼”,即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其中“纳征”,即男家将聘礼送往女家,又称纳币、大聘、过大礼等。
古代纳征多以鸟兽为礼,上古时聘礼须用全鹿,后世简代以鹿皮。崔駰的《婚礼文》中记载:“委禽奠雁,配以鹿皮。”
《诗经.召南.野有死麋》中说:“野有死麋,白茅包之。有女怀春,吉士诱之。”写的就是用野鹿向女孩子求婚的事。因为古代纳聘多执雁为礼,故送聘礼又叫“委禽”。当然,古代纳征也并非全用鸟兽为礼,象《卫风.氓》中所说的“氓之蚩蚩,抱布贸丝。匪来贸丝,来即我谋”,就是以布为聘礼的例子。后来,纳征的礼仪越演越繁,成为六礼中礼仪最繁琐的过程之一。
到了宋代,茶叶被列为聘礼中的重要礼物,几乎成为不可或缺之物。从此,民间即称送聘礼为"下茶"、"行茶礼"或"茶礼";女子受聘,谓之"吃茶"或"受茶";所谓"三茶",就是订婚时的"下茶",结婚时的"定茶",洞房里的"合茶"。
据宋胡纳《见闻录》载:"通常订婚,以茶为礼。故称乾宅致送坤宅之聘金曰'茶金',亦称'茶礼',又曰'代茶'。女家受聘曰'受茶'。"吴自牧《东京梦梁录·嫁娶》也谈到了宋代婚嫁中的用茶:"道日方行送聘之礼,且论聘礼,富家当备三金送之,……加以花茶、果物、团圆饼、羊酒等物,又送官会银铤,谓之'下财礼'。"吴自牧记载说,即使是贫穷人家,聘礼中茶饼也是少不了的,甚至连女家的回礼也多使用"茶饼果物"、"鹅酒茶饼"了。
婚姻"六礼"后来经司马光、朱熹等人简化合并,但宋代盛行的茶礼却为元明清各代所承袭。
明代香山(今广东中山市)人黄佐,字泰泉,晚年家居时撰成《泰泉乡礼》,书中记载:"近日纳采、纳徵者,止用细茶一盒,纳钗物其中,尤为简便,可以通行。"又云:"凡三等人户之下聘,用酒一埕、鹅二只、各布二匹、茶一盒。"反映了明代岭南一带茶礼的流行。昏礼是古时于黄昏举行,取其阴阳交替有渐之义,故称。
古代昏礼有六: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徵、请期、亲迎。在《礼记·昏义》篇对中国古代的昏礼的形式及意义有着较为详细的描述:“昏礼者,将合二姓之好,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,故君子重之。是以昏礼纳采,问名,纳吉,纳征,请期,皆主人筵几于庙,而拜迎于门外。入,揖让而升,听命于庙,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。父亲醮子而命之迎,男先于女也。子承命以迎,主人筵几于庙,而拜迎于门外,婿执鴈入,揖让升堂,再拜奠鴈,盖亲受之于父母也。降出,御妇车,而婿授绥,御轮三周,先俟于门外。妇至,婿揖妇以入,共牢而食,合卺而酳,所以合体,同尊卑,以亲之也。敬慎重正而后亲之,礼之大体,而所以成男女之别而立夫妇之义也。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,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,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。故曰:昏礼者,礼之本也。夫礼始于冠,本于昏,重于丧祭,尊于朝聘,和于射乡。此礼之大体也。”合卺杯,是古代婚礼上用来喝交杯酒的专用杯子。
明代胡应麟的《甲乙剩言》中提到“合卺玉杯”时说:“形制奇特,以两杯对峙,中通一道,使酒相过。两杯之间承以威凤,凤立于蹲兽之上。”这段文献中所提到的合卺杯的形状结构,与包山楚墓中所出的这件双联漆杯基本吻合,只是凤鸟双联杯缺一蹲兽而已。因此,这件漆双联杯应是所谓的“合卺杯”。
在晋和唐宋文献中,都有关于“合卺杯”的记载,而且认为用合卺杯喝交杯酒是婚礼上的重要礼仪。明清时期还有玉雕合卺杯流传至今。相传中国最早的婚姻关系和婚礼仪式从伏羲氏制嫁娶、女娲立媒约开始。
《通鉴外纪》载:“上古男女无别,太昊始设嫁娶,以俪皮为礼。”从此,俪皮(成双的鹿皮)就成了经典的婚礼聘礼之一。之后,除了“俪皮之礼”之外,还得“必告父母”;到了夏商,又出现了“亲迎于庭”“亲迎于堂”的仪节。
周代是礼仪的集大成时代,彼时逐渐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,《仪礼》中有详细规制,整套仪式合为“六礼”,与三书(即聘书、礼书和迎亲书)一起被合称为“三书六礼”。六礼婚制作从此为华夏传统婚礼的模板流传至今,后世历朝历代的婚制都多数是在此基础上加以变化而来。六礼指的是纳采、问名、纳吉、纳征、请期、亲迎。纳采就是求婚,问名为请教女子的姓名(同姓不婚之故),纳吉为占卜生辰八字是否合适,纳征为交纳彩礼,请期为确定迎亲日期,亲迎为迎接新娘。周礼也规定女方到男方家居住。南北朝以前的婚礼,男女双方都不贺。仅仅是“布幔为屋,在门内外,谓之青庐,与此交拜”。黄昏中,新郎身穿爵弁服,随从一律着黑,迎亲的马车也漆成黑色。无鼓乐,无亲友祝贺。汉宣帝曾下诏,宣布了嫁娶举乐的合法性。
古人认为黄昏是吉时,所以会在黄昏行娶妻之礼,故而得名。因为阴阳五行、神道设教的观念里,女子属阴,黄昏是“阳往而阴来”,婚礼的一切都合着迎阴气入家的含义。昏礼在五礼之中属嘉礼,是继男子的冠礼或女子的笄礼之后的人生第二个里程碑。婚礼服在婚礼中扮演了及其重要的角色。唐宋制度,男方四品以上以冕服婚,九品以上以爵弁服婚,庶人以绛公服婚。女方则以礼衣或连裳嫁。
唐人承袭古人婚礼传统,在晚上举行婚礼。另一方面,北朝游牧胡俗仍然残留,比如催妇上车、新妇乘马鞍、戏新婿、婚礼用乐等。隋唐时代的婚礼开始彩灯高挂,喜气洋洋。南宋、明朝的婚服形成了凤冠霞披。由于满清入关对汉人实行剃发易服,同时也接受了明朝遗臣金之俊的“十不从”建议,其中一条是“仕宦从而婚姻不从”,即婚俗沿袭汉族传统。所以清代的汉族婚礼服制仍和明代相同。
古代成婚的年龄,各朝代并不相同。春秋时期,男子20加冠,女子16及笄,即可结婚;又谓“男30而娶,女20而嫁”,是为不失时。《汉书.惠帝纪》中就明文记载:“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,五算。”“五算”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。其实,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,宋代曾有“凡男年15,女年13,并听婚嫁”的规定。
《后汉书.班昭传》中就记载:班昭“年十有四,执箕帚于曹氏”。《汉书.上官皇后传》中甚至有“月余遂立为皇后,年甫六岁”的记载。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。古代对刚入门新妇的姿态也很有讲究。
据《吕氏春秋》记载:“惠子出,白圭告人曰:‘人有新娶妇者,妇至,宜安矜烟视媚行。’”所谓“安矜烟视媚行”,尚秉和注曰:“安矜烟视媚行,形容新妇之状态,可谓入微矣。然可意会,难以言诠。安者,从容;矜者,谨慎;烟视者,眼波流动不直睨;媚行者,动止羞缩柔媚安徐也。是皆新妇初入门之状态,反是则失身份。”
古代婚俗中与后世不同的一个习俗是:古代妇女都不忌讳再嫁,并且从周朝至北宋一直如此。据《礼.檀弓》记载:孔子的儿子伯鱼死后,“其妻嫁于卫”又载:“子思之母死于卫,赴于子思,子思哭于庙。门人至曰:‘庶氏之母死,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?’子思曰:‘吾过矣!吾过矣!’乃哭于他室。”可见,圣人后代的子妇也不免于再嫁。而魏晋、唐宋时名门之女再嫁之事,也屡见不鲜。
《三国志.吴志.步夫人传》中记载:步夫人“生二女,长曰鲁班,字大虎,前配周瑜子循,后配全琮;少曰鲁育,字小虎,前配朱据,后配刘纂。”尚秉和《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》引《随园随笔》谓:“唐时公主再嫁者二十三,三嫁者四。”并且,当时不论是前夫见到后夫,或是后夫见到前夫,均不用回避。
宋代诗人陆游与前妻唐婉离婚后,有一次游沈园,巧遇唐婉及其后夫赵士程,唐、赵还将酒菜送给陆游,结果感动得陆游当场在墙上写了一篇《钗头凤》词。(事见《癸辛杂识》)可见,唐宋时妇女改嫁还是很正常的事情。直到明清时期,妇女改嫁方为礼教所不容,因此有了守节、牌坊之说。
关于古人对婚姻的看法到此分享完毕,希望能帮助到您。